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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三和职业学院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1-03-04 | 浏览:1290 ]

第一条 为帮助经济困难新生正常入学,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色通道制度,就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提交相关证明后,可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经核实的家庭经济情况和本人实际生活情况以及相关规定,分别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以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新生。

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一)孤儿,其他亲属无资助能力;

(二)单亲,且无固定收入;

(三)因父母长期有病或其它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经济困难,不能及时足额交纳学费;

(四)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高等学校就读,家庭经济条件不足以支付学费;

(五)父母均下岗,且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六)家庭所在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

(七)因其它异常变故致使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费。

第五条 申请材料及审批程序:

(一)学院在新生入学时在各系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站,提供咨询、服务;

(二)申请贫困资助的新生在收到我院入学通知书后,要如实填写《陕西省贫困高校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并到原就读高中学校提出贫困资助申请,提供以下资料:贫困学生资助申请书、当年高等学校正式录取通知书、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和原就读高中学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真实有效证明、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办理完毕后,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将相关资料通过邮局邮寄或自带到学院所在系。学生递交资料时应向所在系同时提交本人书面申请。

(三)各系确认后,填写“宝鸡三和职业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由系领导签署意见;

(四)新生持系领导签署意见的《宝鸡三和职业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到绿色通道服务站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核定缓交金额并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各系将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根据困难程度,给予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资助。对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应补交学费。

第七条 附则

(一)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实际经济情况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除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取消其缓交学费资格,责令其补交学费,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获得资助者,取消其受助资格,并收回所获资助。

(二)坚持实事求是、适度从严的原则,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系专科新生人数10%。

(三)各系要认真做好学生所欠学费的清缴工作。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减免学费等要一次性冲抵所欠学费。

(四)对于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学生,各系要进一步核实家庭困难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根据相关资助政策开展资助工作。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宝鸡三和职业学院“绿色通道”申请表(新生专用)》请点击下载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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