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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相关政策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0-05-04 | 浏览:1465 ]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强调“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承担着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各技术技能人才的历史重任”;要求“职业教育必须牢记人人皆可成才,并为人人尽展其才创造套件,不仅要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而且要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2019年初,《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开篇第一句话就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定位。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在2019年迈出实质性步伐,两批共21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名单公布,彰显出改革的决心和力度。一条与普教并行的、职业教育的专属跑道正在建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印发了《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以及更好地服务军民融合发展。逐步建立中职、高职、职业大学、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纵向衔接的培养体系。我省从2015年开始全面实施高职教育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如今,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已经成为我省高职教育招生的主渠道,有20余万考生顺利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进入了大学就读。对于考生们来说,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高职院校的考生,其计划性质、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未来5-10年内,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的职业教育将更优质、更全体系、更高质量、更有活力、更开放。通过高职教育进入大学就读的考生,不仅可以就读到专业学位研究生,而且还将赢得人生更多出彩、逐梦的机会。

2020年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测试考核等后续工作安排,待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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