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在仲春与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第108天,节气是按照阴历制定的,阴历没有闰年。中国汉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清明节是一个祭祀祖先的节日,传统活动为扫墓。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清明节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是中国重要的“时年八节”(上元、清明、立夏、端午、中元、中秋、冬至、除夕)之一,一般是在公历4月5号前后,1935年中华民国政府明定4月5日为国定假日清明节,也叫做民族扫墓节。清明节流行扫墓,其实扫墓乃清明节前一天寒食节的内容,寒食相传起于晋文公悼念介子推一事。从2008年开始,中国将清明节认定为法定节假日,放假一天。至2009年,又改为三天。一直延续至今。
4月5日,在学校领导的倡导下,由教务处和团委组织全院学生参与了清明节祭祖活动。活动于早晨9时30开始、上午11时结束,自愿参与祭祀活动的学生达3000多名.此次祭祀活动让身在异地他乡的学子对远方的故人表达了无限的怀念,庄重的祭祖活动使学生得到了深刻的教育,激励自我、感恩祖先,同时也发扬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此次活动受到了全院师生的一致好评。